防輻射鉛板廠家告訴您遇到輻射事故應採取的應急處理方案
根據輻射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從重到輕將輻射事故分為特別重大輻射事故╃│││、重大輻射事故╃│││、較大輻射事故和一般輻射事故四個等級▩│☁。
特別重大輻射事故•◕,是指Ⅰ類╃│││、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造成大範圍嚴重輻射汙染後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重大輻射事故•◕,是指Ⅰ類╃│││、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區域性器官殘疾▩│☁。
較大輻射事故•◕,是指Ⅲ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區域性器官殘疾▩│☁。
一般輻射事故•◕,是指Ⅳ類╃│││、Ⅴ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公安╃│││、衛生╃│││、財政等部門編制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輻射事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應急機構和職責分工;
(二)應急人員的組織╃│││、培訓以及應急和救助的裝備╃│││、資金╃│││、物資準備;
(三)輻射事故分級與應急響應措施;
(四)輻射事故調查╃│││、報告和處理程式▩│☁。
生產╃│││、銷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的單位•◕,應當根據可能發生的輻射事故的風險•◕,制定本單位的應急方案•◕,做好應急準備▩│☁。
發生輻射事故時•◕,生產╃│││、銷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的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應急方案•◕,採取應急措施•◕,並立即向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公安部門╃│││、衛生主管部門報告▩│☁。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公安部門╃│││、衛生主管部門接到輻射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現場調查•◕,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並消除事故影響•◕,同時將輻射事故資訊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公安部門╃│││、衛生主管部門▩│☁。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接到輻射事故報告後•◕,應當按照事故分級報告的規定及時將輻射事故資訊報告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發生特別重大輻射事故和重大輻射事故後•◕,事故發生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在4小時內報告國務院;特殊情況下•◕,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可以直接向國務院報告•◕,並同時報告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
禁止緩報╃│││、瞞報╃│││、謊報或者漏報輻射事故▩│☁。
在發生輻射事故或者有證據證明輻射事故可能發生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有權採取下列臨時控制措施◕✘◕:
(一)責令停止導致或者可能導致輻射事故的作業;
(二)組織控制事故現場▩│☁。
第四十四條 輻射事故發生後•◕,有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輻射事故的等級•◕,啟動並組織實施相應的應急預案▩│☁。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公安部門╃│││、衛生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應的輻射事故應急工作◕✘◕:
(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輻射事故的應急響應╃│││、調查處理和定性定級工作•◕,協助公安部門監控追繳丟失╃│││、被盜的放射源;
(二)公安部門負責丟失╃│││、被盜放射源的立案偵查和追繳;
(三)衛生主管部門負責輻射事故的醫療應急▩│☁。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公安部門╃│││、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及時相互通報輻射事故應急響應╃│││、調查處理╃│││、定性定級╃│││、立案偵查和醫療應急情況▩│☁。國務院指定的部門根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確定的輻射事故的性質和級別•◕,負責有關國際資訊通報工作▩│☁。
發生輻射事故的單位應當立即將可能受到輻射傷害的人員送至當地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醫院或者有條件救治輻射損傷病人的醫院•◕,進行檢查和治療•◕,或者請求醫院立即派人趕赴事故現場•◕,採取救治措施▩│☁。